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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海林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应强化网络监督技术能力

中广网    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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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按照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积极行动,立即部署,全面清理网上非法网络公关信息,此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和支持。【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各地迅速部署 各界积极支持】

  中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 非法网络公关威胁巨大,全社会都在努力出台措施打击非法网络公关。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评论员叶海林作以下评论:

    叶海林:按照中央外宣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中对非法网络公关的解释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谋利,从事私下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等等。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有多可恨,其实我们不需要去严格的追究法律字眼,问问被蒙牛诽谤的伊利,问问被虚假的中国药品365网摸黑的那些药厂,问问网络上被一个又一个网络推手推着往前走的这些个人。

  非法网络公关的害处大家都很清楚,害处之大不是威胁到了一些企业的信誉,也不是侵犯了一些公民的隐私,它是一个非常大的威胁,它侵犯了我们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公信度和美誉度。中国互联网作为最后几个得到民众公信的信息平台,如果互联网被这些网络公司操纵,那么我们获取真实信息的渠道就会进一步缩窄。

  社会各个方面在都在齐心合力,希望能够采取一些措施抵制打击非法网络公关。主要有三种手段,首先是政府部门的管理,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在两个月之内重拳出击打击一批要案。为了落实相应的行动方案,互联网协会和一大批互联网公司在今天召开会议,签署公约,抵制非法网络公关行为。

  其次是希望网民自律,我觉得这一点起不了多大作用,因为在互联网上网民的信息获取能力和辨别能力是最差的,这是一个技术条件和信息搜集范围所决定的客观事实,要求信息上处于最弱的接受方去自律,实际上是有些不负责任的。

责编:魏敏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