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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校外补课的学校进行处分

中广网    20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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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去年5月,为学生减负的“五严”禁令实施了,不许学校“校内补课”,但家长们发现自己“烦”了不少,因为校内不补课了,家长只好转向了校外。民盟南京市委员会也对不补课以后,学生负担是否减轻进行了调查。并对如何解决“校外补课”难题提出四条建议。 规范“校外补课” 民盟提出四条建议】  

    中广网北京1月28日消息 据介绍,调研采用问卷和访谈两种方式采集数据,在选取调研样本时,注意了兼顾城乡、学校和年级等因素。调查显示,不少老师和家长认为,中小学生参加“校外补课”活动和接受“有偿家教”服务的相关行为,被认为是正常的学校教育与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参加过校外补课的学生占到75%,以初中生为最多,城区高于郊区。这样看来,学生的负担并未减轻。而这一负担在经济上也有所表现,月支出在100-500元之间的占一半,其次500-1000元的占1/4。此外,花数万元为孩子请“一对一”辅导教师的家庭也不在少数。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教育部已经明确规定,今年寒假禁止学校为学生补课,这样的规定在去年暑假的时候也做出过,从去年暑假到今年寒假,实际上仍然有许多学生还是在参加课外的培训。

    上海的记者就发现,有一些学校借校外培训之名来进行补课。学生在寒假里面,整个班转移到外面的培训机构去上课,实际上是把学校里面要做的补课转移到了校外,对于这样的一些方式,各地的教育部门实际上都应该知道。

    问题在于,是不是采取严格的措施处理,如果我们要检查,今年教育部有关寒假不能补课的决定不是真的有效?我们就要看,这个寒假过了之后,有哪个地方对这些补课的学校做了处分。

    如果只是作出不准补课的决定,而实际上对违背决定的做法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这样的决定实际上是毫无意思的。

责编:涂傲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