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3日消息(记者马喆)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务院新闻办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有关情况。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是继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中央治港又一重大举措,在“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2021-03-13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共有9项条文,其中包括:明确了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选举委员会选举、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的核心要素、决定设立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等。

  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介绍,全国人大的这份决定具有坚实的宪制基础和充分的法律依据。

  张勇: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核心内容,制度的决定权在中央。我要强调一点,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

  国务院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是修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漏洞和缺陷的必要之举,有利于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也是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的治本之策,有利于香港实现长治久安。

  张晓明:完善选举制度就是要运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所具有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决定权,阻断反中乱港势力体制内夺权的通道,它与制定香港国安法其实是一套组合拳,将釜底抽薪,有效治理挑战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种种乱象,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稳定、政权安全。

  张晓明说,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是立足香港的实际情况作出的适当选择,有利于推进香港的民主制度循序渐进、稳健发展,也是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制度保障。

  张晓明:无论是已经制定的香港国安法,还是正在完善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以及将来所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都是为了把“一国两制”执行好、实施好,根本不存在改变“一国两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