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3月7日召开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2021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2021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这三份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2021-03-08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胜利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安排总体可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1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指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51089.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限额181685.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