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0日消息(记者刘飞 王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今天(20日)播出第四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2019-10-2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安徽金寨县古碑镇余岭村村民宋永英坐在了新房子前。

  宋永英:房子现在是一个人25平方米,5个人就是120几个平方米。

  深处大别山的安徽金寨县是典型的山区县。2015年,金寨县成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并将宅基地制度改革和扶贫政策相结合。金寨县古碑镇党委副书记沈业军介绍,目前该镇宅基地腾退复垦3644亩,还探索将宅基地腾退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域范围内调剂使用。

  沈业军:一个就是集约节约了土地,过去因为我们山区居住得分散,一户占地的面积都比较大。第二个解决了住房问题。

  我国农村长期实行“一户一宅、无偿取得、长期使用”的宅基地制度。而随着农村人口大量流动,再加上部分村庄土地缺少规划、管理粗放,一些土地被浪费、闲置。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自2015年以来,在包括金寨县在内的33个试点县行政区域内进行了试点。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这给改革奠定了基础。

  魏莉华:试点突破了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过试点探索,今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试点”方面作出多项创新性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指出,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将保护农民利益作为基本原则和重要目标,完善了多方面制度。

  杨合庆:改革了征地程序,要求政府在征地之前就要开展土地状况调查、信息公示,跟被征地的农民进行协商,必要的时候还要组织召开听证会,跟农民签订协议后才能提出办理征地申请,办理征地的审批手续,所以这极大保护了农民利益。改变了过去农村的土地必须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能够为农民直接增加财产性的收入。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把党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和试点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作出了创新性规定。

  魏莉华: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凸显,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