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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这五年】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2019-01-07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7日消息(记者刘会民 陈庆滨 岳旭辉)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部署、总动员,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五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高举改革旗帜,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局面。2019-1-7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从今天(7日)开始,中国之声推出特别策划《全面深化改革这五年》,回顾五年来我国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改革实践。今天播出第一集:《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2016年3月4日,在参加政协界别联组会时,他强调:“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出台,“有恒产者有恒心”写进了中央文件,给各类市场主体吃下了“定心丸”。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文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最为关心的法人财产权、自然人财产权、知识产权保护这样一些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资国企改革被列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

  日前,国家电网宣布,将在特高压直流工程、综合能源服务、抽水蓄能、电动汽车、电网直升机作业服务等十大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其中,将首次引入保险、大型产业基金以及地方政府投资平台等社会资本参股,以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方式投资运营新建特高压直流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体改办主任杨新法:这次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吸收社会资本、技术以及管理等各方面的优势,能够共同推进我们电网的建设、改造和运营,使我们对社会的服务水平能够尽快提升。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69%,省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56%。国有资本和其他各类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深化。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它本身就应该是双向的。其中的一个关键的核心点,就是是否真正尊重市场规律、是否真正尊重企业发展的规律、是否实现了互利双赢。

  几年来,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在2018年11月1日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

  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现在关键是我们这六个方面的举措,这个政府也好,有关部门也好,如何来有针对性地因地制宜,因地、因事、因时来抓紧落实。

编辑: 王文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