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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发布关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

2018-10-02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2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财政部等四部委近日发布关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通知自昨天(1日)执行。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指出,试行的免税新规可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2018-10-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赵萍:因为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相比较,它的特点就是交易频度比较大、每个单量的货值相对比较低、总的每天报关的数量就需要很多,可能整体的交易量又非常大。因此,通过汇总报关再退税的方式,工作量就非常大,时间也会比较长。这次免税政策,使跨境电商出口变得更加容易。

编辑: 巩盼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