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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范企业购买商品房

2018-07-04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7月4日消息(记者杨静)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上海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从昨天(3日)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2018-7-4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业内专家、优淘城总裁薛建雄:正常经营的企业是可以买房的。解决了避税的问题,还有解决了短期之内很多人利用空壳公司去买房的问题。

编辑: 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