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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

2018-04-21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作出批复,同意《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认为《雄安规划纲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对雄安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对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具有重要意义。2018-4-21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批复指出,要以《雄安规划纲要》为指导,推动雄安新区实现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要科学构建城市空间布局。雄安新区实行组团式发展,选择容城、安新两县交界区域作为起步区先行开发并划出一定范围规划建设启动区,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有序推进中期发展区建设,划定远期控制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要合理确定城市规模,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实现城市智慧化管理,营造优质绿色生态环境,实现雄安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起步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

  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要建设宜居宜业城市,落实职住平衡要求,形成多层级、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要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探索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路径。要塑造新时代城市特色风貌,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雄安新区要加强同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等城市的融合发展,与北京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合理分工,实现错位发展。

  要加强规划组织实施。《雄安规划纲要》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雄安规划纲要》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编辑: 孙永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