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财政部发布新规:供应商可对政府采购提出质疑和投诉

2018-01-05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5日消息(记者张明浩)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财政部日前公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说,它体现了“放管服”政策的延续性。2018-1-5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王丛虎:颁布这样的文件都是财政部门加强国务院“放管服”精神的一个具体体现,就是既要放的同时也要管起来,同时提供很好的服务,它是这样的一个政策体系。

  同时《办法》规定,投诉人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到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编辑: 黄永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