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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时评:正义要实现 还要看得见

2017-05-10 07:00:00来源:央广网

  深圳法院近日判决一起非法收购售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王某因卖了两只“小太阳鹦鹉”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他妻子说,真的没想到养的鹦鹉是“濒危野生动物”。据报道,王某已提起上诉。17-5-1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很多人将此案描述为“养鹦鹉被判刑”,与“大学生掏鸟犯法”、“农民采野草获刑”一同归为“奇葩案件”。这也引起了另一群人的义愤,他们认为可怕的“媒体审判”、“舆论审判”又来了,法院依法判案,不懂法就不要对具体案情指手画脚。

  其实,司法应该欢迎群众的“指手画脚”。西方有法律格言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的正义应该包括法官裁判时,内心具有充足的理由,并公开表达、说服双方。

  正义需要人看得见,裁判文书公开是第一步。如今,法院判决公开早已从自选动作变为规定工作。但这远远不够。干巴巴的证据罗列和法律条文,普通人很难理解。

  说理才是判决的精髓。2015年,最高法推出“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其中提到要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建立裁判文书说理的评价体系。这才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的最佳姿势。事实上,无论是“大学生掏鸟案”还是“农民采野草案”,司法机关在舆论压力下对案情详细披露、对法条认真解读,最终都扭转了舆论。

  司法的正义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正是通过每一份判决彰显出来的。

  普法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普及,更需要个案的有力说服。只有公民从良好的司法个案实践中看见了公平、正义,才能建立起对法律的敬畏之情,才能走近法律、使用法律、相信法律、依赖法律。(撰写:栾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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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文伟
关键词: 评论;正义;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