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2号嫌疑人李华波 被遣回国
2015-05-10 07:00: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我国公布的百人红色通缉令2号犯罪嫌疑人,潜逃新加坡4年的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昨天被遣返回国。15-5-10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9日下午15时30分,从新加坡飞来的CA976航班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降落。在首都国际机场,检察官对贪污犯罪嫌疑人李华波依法讯问,随后向其宣读了逮捕决定书。
检察官:犯罪嫌疑人李华波:你因涉嫌贪污犯罪,经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报请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你立即逮捕。
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犯罪嫌疑人李华波接受采访时表示,回来觉得踏实了。
李华波:“出逃的日子确实是不好受,没有亲情也没有友情。晚上睡觉有时候惊醒,就觉得有公安要(带)回去,觉得是在中国的牢房里,天天惶恐,确实是惶恐。回来觉得踏实了,回来把我的情况说清楚,把我所做的事交代清楚。
案件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国和新加坡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加坡方面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加坡方面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华波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李华波案件是中国和新加坡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我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这个案例也说明,境外不是法外,外逃腐败分子不管逃到哪里,逃出去多久,我们都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要求,随着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持续深化,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把“天网”织的更大、更牢、更密,切实做到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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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雷
关键词:红色通缉;令李华;波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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