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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鼓励有条件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
2011-11-20 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11月20日消息(记者郭淼)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昨天(19日)表示,国土部门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11-11-20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王世元强调,土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我国将抓紧完善现行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创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

  王世元:鼓励集体土地股份制改革,成立集体土地农业经合组织、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使农民对集体资产享有充分的股权,通过完善和强化土地用益物权,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最大化。

  对于大家关心的征地、拆迁中如何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问题,王世元表示将探索建立土地基金,汇集城乡统筹发展。

  王世元:应及时足额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土地房屋整体征收的,更要解决好就业、住房、社会医疗保障以及长远的生计,尽早实现由村民向市民的过渡。

  对于未来中国土地改革的趋势,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曲福田表示,中央与地方在土地管理问题上将会由“博弈”转为合作。共同面对资源需求刚性上升、资源供给刚性制约”所形成的“两难”困局。

  曲福田:未来土地改革制度的方向将是政府管好规制的框架,市场发挥每块土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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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卓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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