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记者姚东明 覃川)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51分报道,南京 6.30醉驾肇事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明宝昨天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者家属对判决不满,表示要上诉到底。09-12-24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庭审中的张明宝(图片来源:新华网)
法院认为,张明宝明知酒后驾驶是违法的,醉酒驾车会更严重地危害到公共安全,在第一次撞车后,仍然不踩刹车,放任自己,造成包括一名孕妇在内的 5 人死亡、 4 人受伤、 6 辆机动车毁损的严重后果。
“张明宝犯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低,综合以上因素,应酌情对张明宝从轻处罚。” 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张明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听到无期徒刑这四个字,张明宝掩面而哭。在被法警带走时,他轻声说了句对不起。而死者康伟东、郑琳的父母,却表示无法接受这个判决,要上诉到底。
法律界人士表示,受害者家属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此他们就不具有上诉的权利。如果对判决不满,可以向检察院提起请求,请省检察院审核能不能抗诉。
南京市中院副院长吴文康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的判决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的 9 月 8 号下发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吴文康:“对醉酒驾车犯罪案件具体决定被告人刑罚时,要综合考虑此类犯罪的性质、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因此,行为的危害后果并不是决定被告人刑罚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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