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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披露扁全家贪污细节 网友:只剩扁孙了!

[进入论坛]  [打印本页] [关闭]中广网    2009-12-25

     

    中广网北京12月25日 二次金改弊案和扁家洗钱案24日侦结。台湾检方特侦组认为陈水扁、吴淑珍利用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共拿了6.1亿元新台币。特侦组调查发现,陈致中、黄睿靓除在瑞士美林银行开户外,2007年接受巨款,陈致中更从中转汇200多万美金至美国,以两家公司名义花钱买屋。扁家案件引起台湾网友关心,有人说道:“只剩阿扁的孙子了!”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起诉书指出,陈水扁利用金融事业竞争激烈的特殊时空环境,及金控希望获得当局支持的急切心态,收受巨额贿款;再利用“总统”职务,干预财政部门等主管机关的政务,或指示幕僚不当压制金控公司,扼伤人民对“元首”的尊仰信赖,恶性深重。

    特侦组昨天共起诉五案:国泰并世华、元大并复华涉收贿;扁家在国泰世华保管室的巨款涉洗钱,机要费、龙潭购地衍生的洗钱案,及中信金的红火案涉背信等罪;有22人被起诉,扁家除扁珍外,陈幸妤、陈致中、黄睿靓也被起诉;元大、国泰、中信三大金控重要人物也都被起诉。

    检方认定,扁珍收受国泰蔡家4亿元贿款后,陈水扁指示当时的“财政部长”李庸三将世华银行并给国泰,并要求马永成传话给富邦蔡家,要求富邦退出世华银行的竞逐。

    扁珍收受元大马家两亿元后,陈水扁不但指示前“财政部长”林全与马志玲见面,并插手要求当时有意并购复华金的开发金前总经理,不得购买国民党产的“中投”公司,以便让元大顺利入主复华金控。

    检方认为吴淑珍的哥哥吴景茂、大嫂陈俊英,虽涉协助扁家洗钱,但适用证人保护法,建请免刑。扁家账房陈镇慧、元大的杜丽庄、升恒昌负责人江松溪,吴锡显及杨南平,被控协助扁家处理金钱,因证据不足都不起诉。

    至于吴淑珍向特侦组陈报,提及除了元大、国泰金控,还收受多家企业数千万至数亿元不等,是否构成不法,以及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长辜仲谅卷入澄清湖旁大楼买卖疑涉背信、行贿,仍有事证待查,特侦组暂保留未结。

来源:新华网    责编:张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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