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1日消息(总台记者管昕 郑澍)“6·18”年中大促告一段落,商品的售后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有关保价的纠纷就有不少。各大网购平台推出价格保护政策,目的是让消费者可以更放心地“买买买”,在价格保护期间,如果发现商品降价,用户可以向平台申请退差价。

但有消费者发现,一些平台推出的价格保护政策并不“实在”,甚至出现“保价时赠品也算钱”的情况。记者在投诉平台检索发现,这类投诉有上千条。保价时赠品也算钱,合理吗?法院对这类消费纠纷会如何判决?

 

今年5月,消费者郑先生(化名)在某知名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台价格2898元的净水器。店家宣传说,有赠品赠送,并可以按1999的活动价保价。此后他申请保价退还差价,却被客服告知,保价时要扣掉赠品的价格。

“活动之前我问他(客服),我说是现在买,他告诉我,现在买既有赠品,还能保价到‘6·18’活动价。结果当天我申请退差价的时候,他说赠品不参与保价,所以保价价格要扣掉赠品的费用。补的差价就变少了。”郑先生告诉记者。

郑先生向平台反映这一情况后,平台还是给他送了赠品,正常退了差价。

多位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认为,平台的做法涉嫌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今年3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对此类消费纠纷作出判决:平台相关格式条款无效!

基本案情是,2021年11月1日,小王在某平台自营店铺购买一台手机,并支付货款5679元。该手机交易快照显示商品享受“30天价保”,赠价值199元的某品牌无线充电器一个。“双十一”当天,小王发现该手机降价至5099元,与其支付的货款存在580元差价,于是向平台申请价格保护。平台同意退还456元,却以原订单中包含一个某品牌无线充电器赠品,价保需扣除赠品金额为由,拒绝退还剩余的124元差价。承办法官麦应华说:“当时平台的自营店铺只同意退还部分差价,他认为赠品的价值也应该在价款当中予以扣除。理由是,平台以及他们商品详情页有公示关于保价的细则,里面有规定,如果商品订单的价格是包含有赠品的,在退还差价时,就要把赠品部分的价格予以扣除。原告认为,他根本没看到这个条款,他也觉得这个条款很不公平,是一个霸王条款。”

此案争议的焦点是案涉价格保护规则条款是否有效。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结果显示,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请。根据相关法规,认定平台制定的价格保护规则相关条款为无效格式条款。麦应华表示,赠品区分于主商品,需单独取得消费者同意方能要求消费者对此支付对价。

“格式条款是对消费者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它隐藏得比较深,不是那么醒目。另外,从格式条款的内容来看,它本身是一个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等于捆绑销售赠品与正价商品。我们认为,他(被告)排除了消费者自由做出选择的权利。因此认定为是一个无效的格式条款。”麦应华说。

现实中,价格保护作为较为新颖的销售服务,各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细则各有不同,有经营者便以价保为名吸引消费者购物,在消费者申请价保时又以各种方式“克扣”或阻碍消费者获得价格差额补偿。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认为,此类消费纠纷,是商家或平台在“偷换概念”“移花接木”。“一方面我用赠品来吸引你购买,同时我还给你保价的承诺,你看着挺合适,但当真正出现了保价需要退还差价的时候,再拿赠品去抵这个保价,实际上就是‘移花接木’或者说‘偷换概念’。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它相当于剥夺和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这种条款在司法实践中是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款的,即便写了,也是白写。”

法官麦应华表示,商家或平台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价格保护条款。而消费者遇到合法权益被侵犯,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尤其注意要及时留存电子证据。“消费者要及时对当时的商品详情页,以及当时公示的细则相关条款,如果留意到了,要及时做好存证工作,以免商家篡改条款或者发生争议的时候,你没有办法举证。”

编辑:赵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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