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6日消息(记者冯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二孩”“三孩”等政策实施,母乳喂养越来越多地成为广大年轻女性在生儿育女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话题。然而经过记者调查,妈妈们普遍面临着难以落实哺乳时间、缺位的母婴室等困境。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母乳喂养,国家已经支持很多年了,但为什么众多母乳妈妈的权益仍然难以得到保障?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制度,让妈妈们可以安心给孩子提供有温度的口粮?

有人说母乳喂养是帮助孩子开启尽可能健康的生命之旅的最佳方式之一,但是在我国,母乳喂养率却不高。今年2月25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显示,我国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仅为29.2%,大城市这一数据高于农村地区和中小城市,远低于43%的世界平均水平和37%的中低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对于一些职场妈妈来说,最纠结的一个问题恐怕就是上班了还应不应该以及能不能继续母乳喂养?第一个顾虑就是哺乳期工资待遇会不会下降呢?结束产假回到公司的王女士就面临着降薪后的新岗位。“合同上我的岗位不一样了,工资也降了。以前的岗位是仓库管理,现在变成了生产操作工,以前的工资是4500/月,现在是2010/月。”王女士说。

和王女士一样,被降薪、被安排边缘岗位成为了不少回归职场的妈妈们面临的第一道坎。对此,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哺乳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然而即便是工资和岗位保住了,难以落实的哺乳假和很少有的母婴室依然让不少妈妈们发愁。

一位妈妈说:“现在单位落实的哺乳时间比较少,而且如果在单位吸奶,不是很方便,现在都是大办公室,吸奶都在厕所。”另一位妈妈说:“刚上班一个月,向单位也申请了哺乳假,但回家路上时间长,就决定背奶,单位没有专门的地方,而是需要到处找没人的杂物间,经常手忙脚乱一头大汗,非常麻烦。”

此次《行动计划》为各位妈妈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再次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视同提供正常劳动。

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建平看来,这么多年过去,落实哺乳时间本不应是难题,“我觉得严格意义上其实哺乳时间不是哺乳假,它是一种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如果说单位不能保障一个小时的时间,我认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还是单位不重视。”

同为女性的上海江三角(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峰律师告诉记者,职场妈妈普遍存在维权的顾虑。但如果选择维权,则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的人社局所属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届时对于权益被侵害的女职工,企业将面临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高峰说:“从间接角度来看,企业不去给员工安排这一个小时的授乳时间,其实就是变相延长了她的工作时间,那么她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像企业会进行检查,然后给予相应罚款。”

婴儿一声声啼哭背后是宝宝对爸爸妈妈的需求,如果没有当过父母恐怕无法体会哺乳妈妈们的苦楚。为什么那么多妈妈选择公众场合哺乳,正是因为她们没有选择。设置一间母婴室并不需要太大的空间,最基本的配置甚至能在1平方米内完成。但在我国,母婴室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母婴室的供应严重不足,大量城市缺失这样的“1平方”。

《行动计划》提出,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商场、车站、机场、景区等公共场所加强母婴设施建设,提高母婴设施配置率。

目前,各地也在多措并举,让家庭出行不再为母婴室缺少所困。今年,厦门市在有条件的商场超市、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以及公园等地,新建16家多性别使用母婴室,目前已有15家投入使用。市民林先生说:“以前男士进不了母婴室,多性别使用母婴室就比较好一点,现在我带双胞胎,一个在喂奶,一个可以换尿布,这样就比较方便多了。”

此外,高峰表示,未来还应该从国家立法层面上对哪些主体有义务设置专门的母婴室予以明确规定:“无论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还是《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规定》里,都没有明确规定哪一个机关或哪个主体有义务在工作场所设置专门的女职工授乳的一个特殊场地。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也并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