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日消息(总台记者周益帆 周洪)在网络直播越来越流行的当下,很多人已经熟悉打赏这种模式,也就是观看者给主播刷礼物,打赏所用礼物一般都需要花钱购买,平台和主播往往会根据约定来分成,打赏越多赚得越多,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平台、公会、主播会有大量的操作技巧,并通过这些操作技巧来诱使参与者给他们更多的打赏金额。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了一起通过直播PK骗取钱财的案件——平台设置不同充值比例的规则,观众花1.3万元购买的礼物,“托儿”可能只需要花上几毛钱或几块钱,通过礼物的比拼,来刺激观众不断充值支持女主播。从2020年9月开始,到2021年4月案发,这一直播平台累计收到用户充值1亿多元。骗局究竟如何运作?网络直播打赏如何规范?

 

涉案平台“环娱TV”目前已经无法打开。在鼎盛时期,入驻平台的900多家公会(代理商)的女主播们,在平台上展开PK赛,怂恿粉丝购买“钻石”换礼物来支持她们。

主播PK是网络直播中最能刺激观众打赏的手段之一:两个网络主播连麦,通过表演才艺等方式怂恿各自的粉丝刷礼物,谁收到的礼物多谁就为赢家。一些主播在PK开始时,还会提出惩罚性措施,赢家提出诉求,输的一方按要求执行。热火朝天的紧张气氛,让不少观看者失去理智,甚至透支刷礼物。

不过,在“环娱TV”上进行的,并不是一场普通的网络直播“PK”,承办此案的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杨晓波说,平台、公会、女主播和专业的键盘手(聊手)构成了一个链条。杨晓波介绍:“这些人其实都是定向诈骗模式。‘环娱TV’雇佣了10余人全员从事招商工作,也就是招募合作的代理商,在平台里面他们称之为公会。双方在具体作案过程中存在着分工,首先由平台方提供一个直播间,并且提供直播间的运维服务;招来的这些公会负责在这个平台上开设直播间,并且由公会中的主播负责在直播间直播的服务。”

公会、主播一应俱全,对于一个不算知名的平台来说,观众去哪里找?公安及检察机关侦办案件中发现,公会中的男性员工会到各种交友软件或平台上有目的地加好友。杨晓波介绍:“公会方的男性叫业务员,在平台里面他们称之为键盘手,冒充女主播,到各大交友平台、交友网站引流。引流过程中,男性键盘手冒充女主播,都是情感诈骗的话术——情感交换话术、'撩汉'日常话术,如何'撩小哥哥',拉他们到这样一个直播平台上面,然后让他们来直播间观看。”

女主播一边在镜头前跟其他的主播PK,一边“私下”给自己发消息,表示自己快输了,“小哥哥”不免充更多的钱来购买钻石刷礼物。

被盯上的观众丝毫没能察觉,发消息给自己的并不是镜头前甜美的女主播,更不知道自己无论购买多少钻石,这场所谓的PK早就定下了输赢。杨晓波说:“平台方和公会双方合谋,进行了虚假的PK操作,两名女主播在直播间里面进行所谓的比赛,其实是事先双方已经串通好了,约定好了哪方输哪方赢。”

虚假直播PK,不仅制造着紧张气氛促使自以为与女主播有私下情感交流的观众充值,为了获得更多收益,公会、平台方也会以“托儿”的形式烘托气氛。

但是,双方购买同样的礼物,价格差了数万倍——观众花一元钱可以购买十颗“钻石”,最便宜的礼物“棒棒糖”需要十颗“钻石”,最贵的“幸福摩天轮”则需要13万颗“钻石”,刷一次就需要人民币1.3万元,而“托儿”只需要花几毛钱到几元钱而已。杨晓波表示:“被害人在这个平台上购买'钻石'的价格,存在着巨大的悬殊比例,平台方提供给公会的几乎没有成本,一元钱可以购买一万颗钻石,而客户购买钻石是一元钱只能购买十颗钻石,平台方自己没有成本。”

高达90%的返点,使得“环娱TV”在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的4月份短短大半年,吸引了900多个公会和它们的女主播入驻。

一边是悬殊的礼物,一边是佯装成女主播承诺“奔现”的私聊,不少观看者失去了理智。观众王某通过某交友软件间接认识了该平台女主播珊珊,两人逐渐发展成十分暧昧的关系,珊珊告诉王某,如果自己赢了比赛,就能和他线下约会,就此,王某在一个月内刷出了2.9万元,最终却没能见上这位女主播。杨晓波说:“很多受害人后来发现女主播跟他承诺的线下见面,情感方面叫‘奔现’,这种最终没有兑现的,就认为自己可能被骗,有去投诉的。平台方在处理客户投诉过程中,也有自己的套路,让这些被害人提供自己身份证照片,同时拍照交给平台方,审核以后才能够退充值的钱款,利用了被害人不愿意提供,或者不愿意把自己的事情公之于众的心理,主动撤回投诉要求。”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业态,产生娱乐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同时,也不断面临规范和整顿。不久前,某平台的两名主播就在PK中因其中一人有违规行为被封号。

低俗化、惩罚性游戏,让主播PK内容不断刷低内容下限,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女主播或雇佣“聊手”伪装女主播,通过情感诈骗来怂恿受害人透支刷钱、转款,用不良PK来刺激粉丝刷礼物打赏。此前,包括总台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都曾揭露过此类骗局。

那么,该如何看待不良直播行为中的法律问题?对于平台来说,是否要对打赏进行规范?北京安倍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敏介绍:“直播平台通过主播之间PK吸引粉丝流量,获取大额刷单或者套现,这种情况比较普遍。作为直播行业,刷礼物的上限限额,单笔限额和总限额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从行业规范来说,直播行业有自己的协会,平台自律要起到警示作用、平台的监管责任,而且有一些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作为平台,不管是借主播的名义或者知道她是情感诈骗,实际参与了这个诈骗的,是要承担诈骗刑事责任的。”

2021年年初,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重点规范网络打赏行为,提升直播平台文化品位;《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也正在制定当中;自律规范、政府监管双管齐下,未来不良直播及系列打赏行为,也许能够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