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泉州10月26日消息(记者陈庚 孙莹)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10月26日下午在福建省泉州市开幕。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两天时间里,来自21个国家和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将围绕“加强司法合作 推动共赢发展”这一主题,就“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以及域外法查明的司法合作”“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承认问题”“新冠疫情下船员权益的保护”“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完善”等五个议题进行深入讨论。

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福建泉州开幕(央广网发 最高人民法院供图)

深化刑事司法合作 促进营造安全稳定的“一带一路”建设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主旨发言时介绍,截至今年6月,中国已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司法协助、资产返还、打击“三股势力”及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共170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广泛参与国际司法协助条约谈判有关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司法协助工作和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周强说,未来,中国法院愿同各方一道继续深化刑事司法合作,严厉打击涉共建“一带一路”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建司法反恐机制,共同维护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营造安全稳定的“一带一路”建设环境。

“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机遇和成果属于世界。周强表示,中国法院坚持平等保护、坚持安全保障、坚持绿色发展、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坚持科技便民,不断健全诉讼程序规则,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司法服务能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国法院愿同各国、国际组织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增进交流互鉴,深化司法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为各国人民创造更多福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促进了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国际合作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中国法院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通过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倡导“推定互惠”原则、商签备忘录、参与海牙判决公约制定等方式,有力促进了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国际合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的经贸往来和人员交流日益密切,如何通过推动民商事判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加强域外法查明的司法合作,公正高效化解跨境经贸纠纷,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各国司法机关共同面对的时代命题。

来自21个国家和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论坛(记者陈庚 摄)

目前,中国已经与39个国家签订了涉及民商事的双边司法协助协定,已经生效的有38项,其中34项规定了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条件。中国法院恪守国际条约义务,依法办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案件。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全国法院共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案件1301件,审结1226件,其中,予以承认和执行的1142件,涉及30余个国家。

此外,域外法的准确查明和适用对于依法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国法院通过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打造域外法查明平台、探索域外法查明途径,不断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

面对日益增多的全球性挑战,陶凯元倡议,各国司法机关秉持开放包容的司法理念,拓宽互惠原则的适用范围,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及域外法查明方面的国际合作,着力提升司法机关在化解跨境纠纷、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繁荣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