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2020年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供图)

央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0)》暨年度典型案例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介绍,2020年,全国法院妥善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25.3万件。

杨临萍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云南、江西、四川等地法院先后审结了绿孔雀案、三清山巨蟒峰案、五小叶槭案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标杆性案件,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环境权益的坚定决心。”

2020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特别关注了民法典“绿色原则”的适用、长江流域司法保护、医疗废物处置纠纷等三类案件情况。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表示:“长江沿线法院和海事法院受理的流域性案件中,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两类案件数量最大,流域司法的整体性、协同性还需要加强。医疗废物处置案件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三类但总量不多,呈现明显的地域差异性,还需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求,加大相关司法力度。”

最高法4日还发布了2020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10个典型案例。针对广州市检察院诉广州市花都区卫洁垃圾综合处理厂、李永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最高法环资庭党务廉政专员李明义表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垃圾综合处理厂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其实际投资人承担补充责任并另案追究刑事责任,为解决'垃圾围城',打造宜居美丽乡村提供了司法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