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孙莹)16日是2021年全国助残日,今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三十周年。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有特殊需要群体,争取公平均等机会、融合共享社会生活的重要前提,是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应对老龄化、满足适老化需求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美丽中国与健康中国的重要体现。

生活中,有时候人们会看到盲道被违法占用,或者损坏了,无障碍升降电梯不好用,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侵占盲道的人不听劝诫无动于衷,谁管?怎么管?检察机关“出手”了,2019年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803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会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今年1月,被称为“轮椅小仙女”的知名残疾公益人士陈某某乘坐电动轮椅车经过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某路口时,因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破损从轮椅摔落,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及时介入调查核实,以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排查走访和集中整治,迅速完成了事发路口周边9个路口的无障碍设施整治工作。

在广东省检察院的部署下,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部署了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关注无障碍出行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影响残障人士通行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一针见血地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问题不是隐蔽的,就摆在明面上。根源就在于这类问题比比皆是,所以大家都习以为常,甚至是熟视无睹。

如何解决这些大家习以为常的安全隐患?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诸多硬件设施的搭建和制度体系的配套完善,去年1月,杭州市检察机关率先探索系统治理的新路径,推动出台《关于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十一条意见》,助力杭州亚(残)运会筹办工作。在最高检指导下,无障碍公益诉讼由杭州市推广到浙江全省,截至今年3月底,浙江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264件,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介绍:“全省检察机关针对车站、码头、无障碍电梯、停车位、盲道等重点场所区域,加强检察监督。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线索排摸和调查取证,梳理违法情形,厘清部门职责。充分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最高检、中国残联联合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央广网发 最高检供图)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最高检表示,将会同中国残联推广杭州经验。胡卫列介绍,截至2021年4月,全国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有7个省对探索开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予以明确。

在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针对公厕、公交车、公交车站、火车站、文物保护单位、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公园等场所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等问题,立案检察公益诉讼。同时,延伸监督领域,构建更加完善的信息无障碍环境机制。胡卫列表示:“信息化在带给人们生活便利的同时,对于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而言,也可能带来新的障碍。江苏无锡惠山区院针对地铁站自助售卡充值机仅支持电子支付方式,无法使用现金,给老年人等不熟悉电子支付的市民带来不便的问题,向银行发出检察建议,共同督促地铁站恢复了现金购卡、充值功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相自成表示,信息无障碍改造将进一步推进。“今年我们将配合工信部对新闻媒体、交通出行、社交通讯等八大类115家网站和生活购物、金融服务、旅游出行、医疗健康等六大类43个App进行无障碍改造,方便残疾人获取信息、进行交流、享有公共服务,切实为残疾人通过网络信息化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将紧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推进精准监督、靶向办案。张雪樵说:“我们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中,要紧盯行政机关行政监管中的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督促、纠正一些违法问题,包括施工工程标准不规范问题,通行当中停车位的管理和使用问题。通过办理民事公益诉讼,对相关的违法责任主体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往往牵扯到几个职能部门都有相关职责,又存在互相扯皮、推诿的情况。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推动解决一些老大难问题,特别是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章立制,实现“打一针、疼一片”的办案效果,充分体现检察公益诉讼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制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