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今天(15日)发布,明确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跨区域集中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

  《意见》分七个部分三十条,明确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体要求及重点领域的具体举措,要求紧紧围绕海南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创新的制度、务实的举措、有力的保障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依法审理涉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外商投资合同案件,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妥善化解金融、运输、数据、互联网交易相关纠纷,保障跨境资金、运输、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加强旅游、现代服务业以及知识产权领域审判机制及相关制度创新,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依据《意见》,最高法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引入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意见》提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生态环境的最严格保护,全面加强对陆地、森林、海洋、岛屿、岛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文平介绍:良好生态环境是海南“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目前已经在全省设立15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巡回法庭,在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吊罗山四大自然保护区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实现了海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