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焦作1月7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周益帆)此前,河南焦作市民王先生向媒体反映,2019年12月,他的儿子王勇(化名)出手帮助一名遭猥亵的女同学佳佳(化名)时,被猥亵者和某豪追上,双方发生冲突。

  随后,焦作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民警告知王勇及其亲属,和某豪的鼻子粉碎性骨折,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2020年12月,王勇被逮捕;两天前,又被取保候审。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表示,目前,他已向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递交了撤案申请书。17岁的王勇因“反击猥亵少女者”被逮捕,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还是违法犯罪?

  1月5日被取保候审后,王勇对媒体说:“对爸妈非常愧疚”。事发一年多,王先生一直在为儿子的事想办法。他说:“我这个孩子为救一个女孩还被打,还要刑拘,不刑拘不能结束这个案件,我都有些想不通。”

  时间倒回至2019年12月10日凌晨,时年16岁的王勇接到佳佳等两位女同学的电话,约好一起去焦作一家酒吧聚会。聚会过程中,又来了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名叫和某豪的男生,对佳佳动手动脚,佳佳向媒体还原了当时的情形。“我不认识,是我另一个朋友的朋友,就在一起喝会儿酒。当时有一个男生,手搂着我的脖子,然后就要亲我了,后来(我们)就一起出来了,那个男生也追出来了,就想把我带走。我们就往前走了,那个男生就追上来。”

  王艳涛说,监控视频显示,和某豪动手打了王勇,之后王勇下意识还手。“我当事人也说了,他(和某豪)可能觉得我(王勇)坏他好事,上来就给我(王勇)一拳,我(王勇)就还击了他一拳。他(和某豪)先拦截的、推搡的,先动手打的,包括监控视频录像,也显示对方先动手,他们所有人的口供,跟这两个小女孩的口供,都是说对方先动手。”

  事发当日下午5点,焦作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民警告知王先生,和某豪鼻子粉碎性骨折,王勇估计要负刑事责任,但在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王先生说:“第一次要8万,我说能少点不?最后派出所给我说,他少了5万都不行,我家东出西出,给他凑够了,带着钱去派出所,到那了,5万不行了,得6万。”

  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5月7日,原焦作市公安局焦南分局向王先生下达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对王勇进行讯问。次日,该局下达取保候审决定书,期限从2020年5月7日起算。

  焦南分局已经并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在2020年12月14日,解放分局下达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明确,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该局于2020年12月15日9时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王勇执行逮捕,羁押在焦作市看守所。

  在媒体报道引发关注后,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曾发布情况通报,表示针对新闻中报道的情况,他们已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复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复查结果。王艳涛律师介绍,1月3日下午,王勇在父亲王先生的陪同下,接受了解放区人民检察院专案组人员的讯问。1月4日上午,王艳涛向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递交了撤案申请书,要求对王勇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撤销案件处理;1月5日,王勇被取保候审。王艳涛表示:“现在已经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我认为案件最大的一个问题在于检察院可能对案件没有全面进行审查,或者公安当时移送的时候,相关证据不齐全,导致检察院作出一个让大众不能理解的东西(决定),没有站在防卫人的角度进行思考,对案件进行判断。”

  案件的另一当事人和某豪尽管被佳佳的父亲控告涉嫌猥亵,但一直未受处理。1月3日,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作出处罚:和某豪因殴打他人被判罚行政拘留9日,因猥亵行政拘留9日。但因和某豪事发时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且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因此对其行政拘留不执行。王艳涛表示:不能理解。他说:“都是未成年,在案发时,王勇16岁,对方17岁,对方现在已经成年。(当时)对他作出行政拘留,但是不进行处罚,可能也是考虑到当时是未成年。但是反过来,你没有理解到王勇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未成年。王勇是帮别人最终现在构成犯罪,人家行政拘留,还不执行。”

  中国之声记者昨天多次尝试联系公安部门希望了解案件的调查进展,但未得到回应。王艳涛表示,因为该案当事人王勇已经被学校要求退学;他认为,王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也是见义勇为,不应构成犯罪。王艳涛说:“已经跟解放区检察院的检察长接触过,公安局局长也跟我联系,他们说也在进行调查中。”

  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