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4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周益帆 孙莹)物流业不断发展,在价格基本持平的情况下,拼时效已成了各家快递公司的重头戏。比如,有一些公司推出限时达业务:当日上午11:00前提交的现货订单,当日要求送达。一些快递员为了更快地完成配送,提高单量,不顾交通规则,难免发生事故。

  2019年11月,张某在派送快递的途中,为了赶时间抄近路,在单行路上逆向行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薛某迎面相撞,造成薛某摔倒受伤,薛某将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张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8万余元。但快递公司表示,与张某的协议约定赔偿责任三七分,主张其仅须对损失的30%承担责任。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协议不具有对外效力,最终判决快递公司赔偿薛某各项损失共计28万余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张某在派送快递的途中,撞伤薛某之后,薛某被送往医院,经检查,薛某左腿骨折,需要住院治疗。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薛某无责任。经司法鉴定,薛某构成十级伤残。经计算,在本次事故中,薛某的各项损失共计34万多元,除去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张某先行垫付的6万元,对剩余28万多元费用的负担,各方产生了争议。
  薛某认为,快递员张某违反交通规则,直接造成薛某身体受伤、财物损失,张某应负主要责任。而快递公司是张某的用人单位,应对张某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快递公司表示,与张某的协议中约定,赔偿责任三七分,主张其仅须对损失的30%承担责任。协商未果后,薛某将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张某一并诉至法院。
  快递公司为了减轻自身责任,一般都会提前与快递员签订协议书。但是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比例究竟怎么分担,不管是普通市民还是很多快递员自身都不是太清楚。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有人认为,快递员如果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了事故,应该承担责任:
  市民:“我觉得快递公司赔三成是合理的,因为是快递员在送货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规则,我觉得公司有权赔偿三成。如果是合规、合法,那应该算是工伤。”
  还有市民认为,从情感上来说,公司应该多替快递小哥承担一些。
  市民:“快递的工作量确实是非常非常的大,我觉得在遇到一些重大的事情的时候,还是得做出一些协议上的让步吧。”
  浙江的周先生认为,先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之后,快递公司再与快递员按协议协商。
  周先生:“这个快递公司和快递员签的属于内部协议,快递员在送快递时发生的事故,这个快递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的话,我觉得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至于快递公司和快递员的内部协议,可以再去做内部的一个协调解决。”
  快递员胡师傅说,自己没有注意过协议对这方面内容的约束,一般小事故就自己赔点钱算了。
  快递员李师傅说,自己在送快递途中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最终是由公司赔付。
  李师傅:“我自己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如果是说这边把人给撞了,到时候比如赔偿不起或者怎么样,就直接走法律程序。我是在今天的送货时间内把别人给撞了,法院基本上都会给定成是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话,肯定是公司来承担。”
  在薛某与快递公司及快递员张某的案件中,一审法院判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