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1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常亚飞)银行卡和手机明明在身上,人在杭州,却接连收到在不同国家交易的提醒短信,卡里10万余元存款被分5笔全部盗刷。幸好杭州姑娘小康在发现被盗刷后及时留存证据,通过一系列堪称“教科书式维权”的操作拿回了全部损失。那究竟是什么神操作呢?总台央广记者常亚飞专访此案办案法官、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郦金晶。

  在今年的3月25日凌晨,家住杭州的小康正在玩手机,突然连着收到几条交易提醒短信,显示她名下借记卡在迪拜、美国等地接连发生5笔取现及消费记录,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一头雾水的小康一早就去报了警。郦金晶法官介绍:“当天是在半夜大概零点的时候,原告手机短信显示连续有5笔交易记录,在迪拜和美国,前后相差没多少时间发生的刷卡记录。她第二天早上发现的,知道肯定不是自己刷的。”

小康(化名)银行卡被盗刷短信记录(来源于萧山法院微信公众号)

  报警之后,维权意识很强的小康拿着借记卡去银行柜台存了100元钱,并且打印留存此次操作的凭条作为卡在身边、身在国内的证据,去找银行沟通希望银行能够妥善处理这个事,但银行拒绝了小康的请求。无奈之下,小康把银行起诉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郦金晶法官说,庭辩双方的争论焦点在于这件事到底是谁的错:“到底是原告的过错,还是被告的过错?谁的过错,责任肯定由谁承担。原告方认为,是因为被告的卡的安全性问题导致被盗刷,所以要求被告来承担责任;被告银行那边认为,可能是原告自己将密码泄露了出去,没有保管好她的卡和密码,是原告自己的过错,应该自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康与银行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在无任何证据证明小康自行泄露银行卡密码的情况下,银行作为借记卡发卡行,负有保障持卡人存款安全的义务,故法院依法支持了小康的全部诉讼请求。郦金晶法官分析:“法院审理案子有一个举证责任的分配,谁主张谁举证。原告第二天一大早就去境内银行通过刷卡的方式存进了100块钱,证明了她这张卡在她自己身上,她自己在国内,是不可能在当天同时在迪拜和美国发生刷卡记录的。被告那边虽然主张原告没有保管好密码,但是他没有尽到举证责任,没有办法证明是原告泄露了密码,于是我们把责任判到了被告的身上,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让银行赔偿了原告所有的刷卡的本金,以及从被盗刷当时到她实际付款日止的银行活期利息。”

  郦金晶法官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她经手的相关案件中,被盗刷的大部分是磁条卡,这样的卡容易被不法分子用特制的机器复制卡片,建议消费者把手中的银行卡去银行升级成芯片卡,这样安全系数更高。

  “现在复制卡主要集中在磁条卡上面,芯片卡基本没有听说被复制、盗刷的。小康在国外消费时她的卡可能被复制了,可能在国外的一些小商户、ATM机上,有犯罪分子装了盗刷的机器。用户应该主动找银行,将持有的磁条卡升级成芯片卡,这样安全系数更高。”郦金晶法官提醒。

  此外,郦金晶法官还建议银行卡用户的密码不要设置得过于简单,尽可能定期更新银行卡密码。对于一些记性不好的老年人,她也建议不要把银行卡密码写到卡背面。一旦发生被盗刷,用户要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相关银行卡使用凭证。“万一发生如本案里被盗刷的情况,第一,要报警;第二,尽快到最近的银行网点,或者ATM机去持卡操作一下。比如通过ATM机存钱或者查询,然后保存好回单,这样就能证明这张卡当时是在你自己的身边,并且是在国内。”郦金晶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