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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沈开举:统筹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

2019-03-11 12: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3月11日消息(记者管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业遂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修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制度该在哪些方面做出修改和完善?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开举建议,统筹推进土地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

  “当前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是,通过税收结构的调整和减税等措施激发社会的活力,但这一改革会对政府近几年的财政收入带来一定压力。”沈开举认为,如果土地制度的改革不与税制改革相衔接,不能在减少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创造新的土地税源,既定的土地制度改革目标就可能难以推进。

  沈开举建议,应当在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同时,抓紧研究我国现有的土地相关税费在集体土地权利取得、保有和流转环节适用的具体方案。比如,在集体土地的取得和流转环节,可将现有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加以改造并适用,甚至还可以考虑在集体土地征收环节同样适用“市场价格补偿+征收相应税款”的模式;再比如,在集体土地的保有环节,可将现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造为“土地使用税”或专门开征“土地使用税”。

  沈开举还建议,应抓紧研究土地税抵押融资问题。与一次性出让40-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土地出让金相比,集体土地入市每年为政府所带来的税费确实比较单薄,地方财政的压力依然很大。但如果能够在集体土地上建立稳定的税收机制,对于持续时间长且必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可以考虑通过抵押土地税款的方式而得到融资。虽然从实际操作结果来看,出让70年土地使用权和抵押70年土地税的财政效果可能差别不大,但税款的抵押可以通过中央和地方人大的监管得到有效规范,从而减少盲目投资、资源浪费、地方债肆意蔓延却难以监管等问题。

  目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进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环节。沈开举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组成专家委员会,尽快测算和研究在集体土地领域开征相关税费的具体方案,并作为土地管理法修改的配套性制度同步实施。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