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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工作规范 推进道交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

2018-09-19 10: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19日消息(记者孙莹)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以四部门办公厅名义下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规范》共45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的总体指导原则、工作机制、职责分工、信息共享、业务流程、组织保障等,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高效便民 道交纠纷在线快速处理

  《规范》要求,开展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大数据构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全程信息化快速处理与化解。

  根据《规范》,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进入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使用理赔计算器等,也可以在线直接提起调解申请或者诉讼;调解组织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发起的调解申请时,进入平台在线调解,以实现平台资源最大化利用,有效化解纠纷。

  《规范》要求,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建立鉴定前置机制,实现调解组织在调解阶段依法组织当事人申请在线鉴定。鼓励探索将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与移动客户端连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便捷化处理。

  共享数据 多部门形成联动机制

  《规范》要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息系统间对接互通,实现多部门多环节信息共享,确保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有序运行。

  据了解,人民法院负责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行业等协助完成系统对接,共同保障平台良好运行,实现信息共享与处理。

  《规范》详细规定了当事人身份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等七类需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调解组织以及保险公司等上传至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的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调解先行 保险公司“一键理赔”

  《规范》要求,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应建立先行调解机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根据事故当事人一致申请,依法对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当事人未按规定一致申请调解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可以引导当事人使用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发起调解。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除不适宜调解的外,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将纠纷化解在诉前,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成本。

  根据《规范》,达成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或者在线诉讼完成后,可由当事人或者调解员帮助当事人通过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在线申请保险公司一键理赔,保险公司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及时理赔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向保险监管机构提出司法建议,由保险监管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数据说话 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去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共同召开了全国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决定在全国14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半年多来,开展试点工作的各地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为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试点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试点工作全面铺开。截至目前,道交纠纷一体化平台已有24个省区市的376家基层法院上线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包括了指定开展试点工作的14个省市的334家基层法院和自主开展试点工作的10个省区市的42家基层法院;在较早开展试点工作的浙江省已经实现全覆盖,江苏全省109家基层法院中有72家上线,吉林省全省65家基层法院中有62家上线,广东省也已上线32家基层法院。指定试点地区以外的10个省市也积极开展工作,山西法院已有11家基层法院上线,申请调解案件超过两千件。二是大量纠纷依托道交一体化平台得以化解。试点地区共计申请调解43320件,调解完成40207件,调解成功37508件,调解成功率93.29%。申请司法确认30585件,在线发起诉讼537件,申请调解标的金额26.03亿元,调解成功标的金额20.34亿元,申请一键理赔15102件,一键理赔金额8.78亿元。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