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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开拓 领航——北京法院发布少年法庭创新事例

2017-09-22 12: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为进一步总结、提升全市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经验和成果,从新的起点推动少年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之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全市法院征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创新事例,从事例的真实性、创新性、典型性、实效性等角度,经过认真的形式审查、实质评审,最终确定评选出10件今天予以发布。它们分别是:市高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制度、一中院未成年犯减刑假释“三步法”工作机制、东城法院探索微电影普法新形式、朝阳法院“亲情教育”工作模式、海淀法院“亲职教育”工作制度、石景山法院“青春护航”帮教基地、门头沟法院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特色工作机制、房山法院“法制校本课”、通州法院法制宣传教育“三部曲”、昌平法院“驻校法官工作室”。

  30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最初的合议庭发展到全市三级法院均建立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并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中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23900余件,教育挽救了数万名失足未成年人,对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探索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观护、亲职教育、心理评估干预、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等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保护体系,逐步培养、锻炼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审判队伍,涌现出以尚秀云法官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自1987年成立首批少年法庭以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已经走过了三十个春秋。北京高院副院长 安凤德介绍:在成立之初,少年法庭工作没有既定的模式可照搬套用,也没有成型的经验可借鉴参考,“这就决定了我们要走一条创新之路、开拓之路、领航之路,为少年审判工作注入创新元素,使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三十年来,少年法庭不断摸索前行,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可传播的宝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北京特点的少年审判工作之路。少年司法的创新,是一个国家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体现,做好少年司法创新工作,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安凤德介绍,之所以选择发布这10个创新事例,主要是因为它们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突出创新性。这10个创新事例,创新点鲜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京少年司法面临的诸多制度性难题。例如,市高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突破了司法救助资金单纯依靠政府拨款的传统模式,运用社会慈善力量,有效缓解了资金短缺的困境,实现了救助对象多元、救助内容多样、救助程序快捷、社会监督机制健全,被最高法院评价为“这些先进做法在全国都是很少见的”,曾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等单位主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评选中,获“优秀事例”奖。海淀法院亲职教育工作制度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庭教育领域,对家长进行“如何为人父母”的教育,在推动家庭教育立法,探索家长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最高法院批示称其“对于丰富和发展我国少年司法制度而言,无疑具有开拓创新的意义”。石景山法院的“青春护航”帮教基地,是北京市首家综合性涉诉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坚持法院主导下的一对一帮教,成效显著。房山法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开展“法制校本课”建设,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的德育工作和课堂教学,成为辖区一项亮点课程。

  二是突出典型性。这10个创新事例是北京少年审判30年创新发展成果的优秀代表,它们既各具特色,又涵盖了少年法庭审判和延伸工作的方方面面,共同勾勒出我市少年法庭体制机制创新的整体轮廓。其中,朝阳法院的亲情教育、一中院的未成年犯减刑假释“三步法”,以及门头沟法院的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特色工作机制,都是审判领域机制创新的典型代表,分别适用于刑事审判、减刑假释和民事审判。因为,少年法庭首先是一个专门的业务部门,审判工作永远是基础、是核心,只有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才能为延伸工作的开展提供源源活水。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少年法庭追求的不只是单纯的定罪量刑与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更是确保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司法中的实现。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坐堂问案,还要兼顾涉罪未成年人是否能够“教育、感化、挽救”,兼顾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否得到了维护……要努力做到“功夫在庭外”。这些庭外功夫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实现多层次、多角度的跨部门合作,形成相对完善的社会支持体系。令人欣喜的是,此次发布的创新事例中,就不乏针对这些“庭外功夫”的探索与实践。例如,石景山法院“青春护航”帮教基地紧紧依托团区委,借力社区青年汇、爱心企业和培训学校,助力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性地落实了“回访帮教”制度;市高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基金制度借力社会公益组织和慈善机构,为困境未成年人雪中送炭,是对“帮扶救助”制度的有益尝试;海淀法院亲职教育工作制度借力专家、学者库,着力于改善涉案未成年人的亲子关系与家庭环境,针对性地解决了“涉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大难题。此外,东城法院、房山法院、通州法院、昌平法院都创造性地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真正把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预防做深、做透,创出了区域品牌和经验。

  三是突出推广价值。将儿童福利理念与工作方法融入少年法庭工作,让司法不再冰冷,而是充满人性的关怀,这是10个创新事例的共同底色,也是30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制度创新的不竭动力。得益于这种理念和方法指引,我们的制度创新始终是开放的,是几代少审人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一点一点地丰富、推广,再丰富、再推广。以普法宣传为例,在多年推广法庭开放日、法制讲座等普法形式的基础上,通州等法院开始尝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形成了法制宣传教育“三部曲”;东城等法院拍摄普法微电影,讲述人生大道理,反响强烈;昌平法院打造“驻校法官工作室”,用心倾听每一朵花开的声音;房山法院研发“法制校本课”,被区教委发文推广。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北京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10件创新事例,既是对相关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为全市法院提供最新的可供借鉴的样板,为开启新一轮的学习消化、吸收创新加油助力!

编辑: 王笑蕾
关键词: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院;少年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