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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院通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7-05-24 18: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今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北京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召开“关注儿童保护,净化成长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九大典型案事例,相关部门签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典型案例显示,2015年北京市首例幼儿教师针扎幼儿案中,涉案幼儿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北京昌平区检察院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区教委联系,通报案件反应出的问题和隐患,区教委以此案为契机组织幼儿教师进行培训,以确保辖区内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介绍,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08件1255人,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

  北京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主任岳慧青介绍,2016年4月,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校内生纠集校外人员共同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的涉嫌强制侮辱犯罪案中,为防止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继续被传播,开启绿色通道,采取了一系列紧急庇护措施,严令在场人员删除手机里的视频备份、阻断视频的网络传播、请心理专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同时提升个案警示效应,“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依托检校联合机制,向学校延伸监督触角,并以‘学生·家长两课堂’的形式,预防校园欺凌,净化校园环境。”

  对于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北京市检察机关践行“双向保护”的理念,通过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推行对性侵案件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最大可能地减轻司法办案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积极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

  甄贞表示,近年来共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9.5万元,同时积极与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协作,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提供小额爱心救助和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援助相结合。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的处理,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到每一个案件中。

  甄贞介绍,市检察院牵头成立了全市统筹的附条件不起诉“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遍布全市各区的51个分站,至今已对349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展不少于六个月的跟踪帮教,帮助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北京;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