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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证券法》修订 完善对内幕交易等行为的规范

2015-07-12 18:08: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12日消息(记者柴华 孙莹)过去近一个月,沪深股市经历了超过30%的快速下跌调整,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产业资本纷纷出手驰援之下,沪深主要股指终于在上周四迎来探底回升大幅反弹。依据新华社今天(12日)发布的消息,7月10日抵达上海、由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率领的跨部门工作组,现已发现个别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等犯罪的线索,正在依法开展调查。专家建议,正在进行的《证券法》修订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规范,重视民事责任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资产收益权。

  今年4月2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证券法》的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经过近期股市波动,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认为,现行《证券法》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规范非常简略,最高法出台的两部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的是虚假陈述,修订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

  王利明:它主要规定的还是公司的责任,在责任主体方面要加大个人责任,比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对于董事、高管,如何追究他们的责任,我觉得这个是我们应该加重考虑的问题,在因果关系方面也应该考虑怎么样来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负担,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原主任朱少平分析,此次股市波动,有一股力量在两个市场之间,这边卖空,那边买筹码,把股价大幅度打下来。这提示在《证券法》修订中要加入禁止恶意套利的规定。

  朱少平:正常的套利允许,没问题,但是恶意套利,特别是借用制度的漏洞,如果事先我们没有招的话,事后在法律上应该采取措施。根据应急法,在我们新修改的法律里边加一条相关的内容,我认为是合适的。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教授建议:

  李曙光:我们新的《证券法》在如何监管股指期货这套规则要进行一定的调整,特别是有关保证金,这一次采取的紧急措施就是持仓保证金从10%提高到20%,有的到50%。金融改革要推动的话,一定要让证券法和期货法这两个法要协调、互动、联动。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认为,《证券法》应该保留关于证券从业人员和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不可以炒股的规定。

  刘俊海:因为这里面会产生瓜田李下的社会猜忌。如果说要允许他们投资的话,很简单,把他们购买股票的资金放到一个独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他们去为这些受益人进行运作。

  刘俊海还建议,在《证券法》里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制度,包括股市波动的分级、识别、预防、预警、处置和应急保障措施等等。他还建议应该让信息披露制度成为推动资本市场诚信化重要的抓手,引进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

  刘俊海:我们在消法领域做了惩罚性赔偿,在食品安全法领域也有一加十倍的惩罚性赔偿了,在《证券法》里、在资本市场领域,能不能有一个加三倍或者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充分发挥法律的补偿、制裁、教育、公众心理安慰的功能。

编辑:刘梦

关键词:证券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股市;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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