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6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中国之声特别策划《乡村振兴进行时》,16日推出《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青海省西宁市大力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途径,自2018年以来累计争取和投入财政专项资金8.5亿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西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展与改革科工作人员王良艳表示:“我们完善了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担保等政策,探索出了集体股份分红型、盘活集体资产型等多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河南省许昌市对全市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深入调查,并率先在鄢陵县成功出让两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现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许昌市鄢陵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秦少辉说:“通过改革探索,重点解决好小微企业入园难、农村特色经济企业用地难、美丽乡村建设无资金来源、村镇布局落后、资源利用低效农村集体经济低迷等五个问题,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程。”

  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点问题。各地在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富玉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郑玉亭说:“土地确权之后,便于我们合作社流转土地,大面积流转回来后我们进行统一规模化经营,一些大型机械、包括统防统治。规模化经营的一个好处是能提高亩均效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汤义武表示,将鼓励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汤义武说:“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联户经营、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多种途径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农民合作社以‘订单农业’等方式流转农民土地,实现规模经营。”

  不断健全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对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等政策的基础上,在水稻生产、农机购置补贴、企业和农民返岗复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桂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彭林军表示:“通过完善粮食利益补偿机制,可以节约他们(农民)的成本,让他们的生产比较效益能够增强。下阶段,我们将加大资金奖励力度,创新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安全保障体系。”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负责人赵长保介绍,下一步将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支农政策、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四个方面,谋划和推动新一轮农村改革。赵长保表示:“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以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重点,着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