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3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同时,为满足国内生产需要,降低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表示,此次调整体现出较强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满足国内需求,又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他说:“这些关税的下降会进一步降低最终产品、最终消费品的价格,降低大家的生活成本。另外,也降低了部分关键的原材料、设备、零部件等的关税,可以提高下游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相关产业未来发展的能力。”

  此外,根据调整方案,2021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