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公安部今天(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时常遭受违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侵害,甚至打击报复,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警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介绍:“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反复修改,于2019年12月27日,以‘两高一部’名义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于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刑法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为准确贯彻执行刑法规定,进一步明确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和处罚,《指导意见》对适用暴力袭警的情形、从重处罚的情节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袭警行为的入罪标准,明确了对民警非工作时间履行职务和非执行职务期间的保护,同时也加大了惩处的力度。孙萍说:“针对袭警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恶劣以及具有同类前科等7种情形,在适用‘袭警从重’的基础上酌情再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指导意见》要求,公检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开展对此类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准确定性,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