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0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银保监会发布通知,适度放开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同时严格规范两全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等,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都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对两全保险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该负责人表示:“两全保险产品必须做到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一致,禁止通过保单质押贷款、部分领取等条款设计,或者通过退保费用、持续奖励等产品定价参数设计改变保险产品实际存续期间,也不得通过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保险期间为5年期以下的产品,不得短于3年。规范两全保险产品销售宣传行为,明确对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

  根据《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两全保险产品应当以5年期及以上业务为主。而因流动性管理或者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需要,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5年期以下的两全保险产品,但不得短于3年。同时,保险公司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的年度规模保费应控制在公司上年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1倍以内,且占公司年度规模保费比例不得超过20%。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适度放开五年期以下产品可以解决中长期金融产品相对比较缺乏的问题。负责人介绍:“我们要适度放开三年期两全保险产品,也是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保险需求的一个具体措施。两全保险在提供死亡保障的同时,也具有一定储蓄功能。两全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限放松至不短于三年,对于各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防范利率风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产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强化监管约束机制,推动人身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