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中国正式发布沪伦通监管规定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8-10-13 16:5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10月13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国证监会12日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专家分析,这将有利于跨市场投资平台的加速形成。

  沪伦通,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是指符合条件的两地上市公司,依照对方市场的法律法规,发行存托凭证并在对方市场上市交易。同时,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实现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该互联互通机制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东向业务指的是伦交所的上市公司可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即CDR;西向业务则是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可在伦交所挂牌全球存托凭证,即GDR。

  此次正式发布的监管规定明确了沪伦通CDR发行审核制度、CDR跨境转换制度安排、CDR持续监管要求、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的监管安排,并明确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分析认为,此次沪伦通规则框架的重要突破是CDR和GDR均可以实现与基础证券按既定比例互相转换。

  民族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黄博分析,沪伦通的不断推进提高了A股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另外也给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海外品种的工具。从沪港通的借鉴意义看,首先放开的都是流动性比较好、在国际上知名的企业,一旦开通后也会有中长期利好。

  同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一批规范沪伦通业务操作流程的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继续做好沪伦通相关准备工作,坚定不移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编辑: 周倩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