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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布指导意见 严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行为

2018-09-12 19: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石家庄9月12日消息(记者王志达)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河北省近日发布《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从十个方面对禁止生态环保“一刀切”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生态环境部《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提出的七个行业、领域基础上,河北省突出“全方位”关键词,扩大到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中十个领域和行业,首先提出严禁民生领域环境管理“一刀切”、严禁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一刀切”。

  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指出,严禁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一刀切”;严禁环境准入“一刀切”;严禁“散乱污”企业整治“一刀切”;严禁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严禁错峰生产“一刀切”。

  此外,该指导意见还明确规定,要严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刀切”,严禁机动车限行“一刀切”。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设区市人民政府(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管委会)应至少提前1天向社会公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科学研判,提前1-2天发布预警信息,并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扩大预警范围。

  高建民表示,河北省出台的政策更加细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对能耗低、污染小、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但因手续不完善、规划未落实、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被列入“散乱污”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规范改造、扶持提升。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