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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2人获刑6人被判赔偿

2018-08-16 19: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1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北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今天一审宣判,两被告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包括两被告人在内的6名附带民事被告,还要赔偿应急服务费,承担土壤修复费用。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森作为7人合议庭审判长宣读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邹福曾等人自2017年6月起在北京石丰桥下平房院内实施污染环境的犯罪。

  被告人闫帅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废机油,并通过添加水、融水剂、火碱等物品将废机油制成脱模剂出售给建筑工地使用。案发后,环保部门查获、扣押涉案废机油桶、废机油滤芯、铁质篦子等物品并进行应急无害化处置。审判长杨森说:“因废机油倾倒、贮存、处置不当,造成遗撒和渗漏,对土壤造成污染,需修复土方量共计322.38立方米。”

  北京石景山区检察院指控两人犯污染环境罪,同时对涉案6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官张云波表示,被告人不仅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对土壤造成了污染,危险废物也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置,所以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之外,他们还要承担环境侵权的责任。

  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并支持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6名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依侵权责任大小承担应急处置费及土壤修复费。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