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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就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8-06-06 18:4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公告,就《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法《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7条,适用范围包括持卡人与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特约商户等相关主体之间因申领、使用银行卡等行为产生的民事纠纷。涉及信用卡透支、伪卡交易、网络盗刷等问题。其中关于全额支付利息条款的效力问题,征求意见稿给出两个方案。

  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按照全额还息还是余额还息出现过很多争议,各家银行规定也不一样,全额还息是100元即使还了99元,剩下1元没还,银行要按100元收利息,余额还息只是交剩下1元的利息。按照最高法这次司法解释,支持银行卡采取余额还息的方式,只需要还剩下钱的利息。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支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支付分期付款手续费、违约金等,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的数额,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数额,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卡人主张存在伪卡交易事实的,可以提供刑事判决、案涉银行卡交易时其持有的真卡、案涉银行卡交易时及其前后银行卡账户交易明细、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进行证明。

  郭田勇表示,最高法的规定对中国银行卡市场前期发展中产生的纠纷做了明确解释,未来对中国银行卡市场长远发展非常重要。

编辑: 倪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