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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规定:检察机关可指派、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办案

2018-04-03 19:3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检今天(3日)发布《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检察院可以指派、聘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或者经本院审查具备专业能力的其他人员,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

  根据《规定》,“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就需要鉴定、但没有法定鉴定机构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分析,这将极大地促进检察办案向科学办案的转型。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指派司法会计专家参与了很多省部级以上大要案的查办,协助检察官查账、搜集固定证据,解决大量涉及金融、股权等领域的专门性问题;比如在e租宝等案件中检察机关均指派、聘请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在收集、审查电子数据和充实涉案技术原理的专门知识等方面为检察官提供帮助。

  《规定》专门明确,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材料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就同一专门性问题有两份或者两份以上的鉴定意见且结论不一致;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形时,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赵志刚表示,此外,在庭审环节、调查取证环节,在办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或者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等具体环节,检察院也都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技术型证据审查等办案活动。

编辑: 王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