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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办: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必须守住底线

2018-02-05 18: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5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昨天发布。中央农办主任韩俊今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强调,一号文件提出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必须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针对农村承包地,要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韩俊介绍,首先,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30年,再延长30年加起来是75年,承包期已经很长。下一步要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第二,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在已经到了收尾阶段。第三,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要在坚持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韩俊坦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每年有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离开土地,人口大量迁移,在农村出现大量农房、宅基地常年闲置。《意见》提出,针对农民宅基地,将探索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具体实施中,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会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承包土地经营权鼓励流转、鼓励适度集中,宅基地就不存在鼓励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问题。下一步,在改革试点过程当中,需要认真地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特别是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研究。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形式,鼓励各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新产业新业态,结合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在实践中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加快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宅基地制度改革受到高度关注。韩俊强调,改革鼓励大胆探索,但必须守住底线。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是让城里人“下乡”去买房置地。文件明确提出,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要严格实行土地的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发布会上,韩俊确认我国商务部发起针对美国高粱“双反”调查的消息。他表示,反倾销调查是任何一个WTO成员国的权力。近年来,受玉米进口配额管理的限制,包括高粱在内的玉米替代品进口急剧增加,2013-2016年,每年挤占我国近600亿斤的玉米市场,造成我国玉米大量积压。高粱进口确实对中国农民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中国自美国进口的高粱增长非常快。去年我国高粱进口,美国是主要进口国。所以,发起高粱反倾销调查是为保护中国农民利益采取的一个必要措施。

编辑: 倪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