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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1月起将对保险销售行为实行可回溯管理

2017-10-31 20: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保监会日前出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通知,将于明天(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通过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等,实现销售行为的可回溯管理,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应实施全险种全过程录音;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依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有关规定开展可回溯管理;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的(包括利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自助终端等设备销售的),需要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通过其他销售渠道,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或销售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同时,《办法》及相关通知明确了可回溯管理的内容,要求相关公司机构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并着重强调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对消费者的提示义务,从9个环节对销售用语进行规范。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罗青说:“电销、网销、以及银邮类的兼业代理机构都属于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渠道。特别是60岁以上的人群,销售误导相对来说发生比较集中。本着问题导向的原则,在这几个渠道我们首先开展可回溯管理的事实。发生了纠纷公司如果没有做可回溯的过程,保单肯定不符合监管规定,消费者可以来投诉,或作出对消费者有利的监管措施。”

编辑: 张潇祎
关键词: 保险销售;录音录像;可回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