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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提出30项意见加强金融审判工作 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2017-08-10 20: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孙莹 王楷)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法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人民法院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

  《意见》规定,依法认定互联网金融所涉具体法律关系,据此确定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依法严厉打击涉互联网金融或者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和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在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的问题上,意见提出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对超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利息不予保护,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依法审理证券、期货民商事纠纷案件,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引导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授王卫国指出,遇到民营企业困难的情况,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就趁虚而入、乘人之危。比如高利贷或者非法集资,对于困难的民营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意见》把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放到了更为重要的位置。要求通过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功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经济去杠杆。对于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杠杆率。

  王卫国对此表示赞同,“现在一些企业存在的债务问题,要运用破产重组等各种方式,该拯救的拯救,不该拯救的通过破产清算,把它的资源进行市场的重新配置。”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最高法;金融审判;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