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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2017-06-09 19:0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9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法制办今天(9日)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包括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征求意见稿规定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包括5个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公众参与是行政决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程序,“这次明确提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这种公众参与可以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这是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特别是保证决策可执行的重要前提。”

  为提高公众参与实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举行听证会等的基本要求,并规范听取意见的后续处理和公开反馈。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决策;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