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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今年起试点发行

2017-06-01 19:2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今天公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今年起试点发行,各省在年初国务院批准的专项债务限额内安排。

  土地依照规划进入供应环节前,市县政府或土地储备机构需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开发。它所需的费用,在新《预算法》实施前,经常采取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融资成本高,期限错配风险大。2015年开始,地方债阳光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成为唯一合法的途径,而这其中分为一般债和专项债。

  天风证券研究所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表示,在土地储备领域率先试点发行专项债券后,未来更多领域有望明确。“在2015年刚开始发行新的地方债时,专项债没有明确要对应到项目,这样就明确土储可以发专项债。预测以后可能还有其他专项债。”

  两部委表示,将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逐步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对应的制度,对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专项债券,强化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的管理理念。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自求平衡举例,“土地招拍挂的过程中,以及土地用于其他用途产生的收益,用来偿还债券融资的钱。”

  虽然依法举债较之以往银行贷款等方式,土地储备的资金成本降低,但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表示,对地价没有影响。“土地储备过程里,融资成本中存在很小的差异,对地价影响非常少。地价是另一个独立的市场,和需求有很大关系。但是由于它避免了很多风险,对于土地市场的稳定发展是有利的。”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土地储备;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