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通知 支持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2017-04-21 19:4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支持辽宁中部、吉林中部、内蒙古西部、河北唐山、山西长治、山东淄博、安徽铜陵、湖北黄石、湖南中部、重庆环都市区、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等12个城市(经济区)建设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并明确了各示范区已初步取得的经验及建议下一步重点探索的示范领域。

  《通知》要求,要形成政策合力。加快落实支持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的产业政策、创新政策、投资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出台可操作、有特色的配套政策,优先安排在示范区实施各类改革创新试点,支持示范区在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取得突破。已初步确定了在产业、创新、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政策。例如,金融政策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将加大对示范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融资总量、授信准入、产业投资基金和企业债等方面予以倾斜。投资政策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内的示范园区和重点园区建设,此外,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改造和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也将向示范区倾斜。

  同时《通知》明确,要建立年度评估制度。组织对示范区建设进展和效果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健全评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和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示范区管理体系。对改革创新举措实、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示范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对其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对连续三年进展缓慢、工作不到位的示范区,取消资格,不再享受相应政策。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发改委;老工业城市;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