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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抄袭严重 作家爆料:几十元就能买自动写作软件

2017-01-31 19:3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31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年来,网络小说被指涉嫌抄袭的情况屡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年度热播剧《锦绣未央》的原著,甚至涉嫌抄袭200多部小说。有作家爆料,花几十到几百元,就能买到“写作软件”,从已有的作品中摘抄、组合成新的小说。举证难、胜诉率低,让原创作者维权艰难。

  从事多年网文责编工作的张伟甍表示,“借鉴”甚至“抄袭”走红的网络小说,已成为不少网文作者的杀手锏。网文编辑们也会倾向于选择上架热销网文的“同款”,粉丝基础会保证他们的盈利。“例如《斗破苍穹》,点击超过30亿,很多人写书时会以这个事件框架,改个名字出版。编辑收书时也倾向要这种书,因为有固定读者群。”

  “质量胜不过更新量”这早已是网文圈众所周知的生存法则。一天3、5000字的更新只是基础,有的作家甚至可以日更量上万。部分写手开始诉诸“黑科技”。花几十到几千元不等,就能在淘宝买到“自动写作软件”,从其他文学作品中摘抄、整理,重组成需要的内容。

  网络作家筠心说:“有人开玩笑说,他可能每天都设置一个靶子,上面写上‘遇到妖怪、遇到暗器、遇到美女’,可以用扔飞镖的方式想下一关,因为已经形成体系了。这种东西是完全可以机械化、用生成器去生成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瑞表示,一部几百万字的网文,东拼西凑几十部甚至上百部小说、摘抄片段的手法,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判定这样的作品构成抄袭,绝非易事。

  孙国瑞分析说:“构不构成抄袭,不是一个作者站出来就行了。要判断构成抄袭是有难度的,拿来比较,必须有8成9成的实质性相似,才有可能说是抄袭。”

  “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时理应注明出处,但怎样的不合理引用就算侵权,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否则长此以往,会陷入自我复制、互相抄袭的怪圈,阉割整个产业的原创能力。

  孙国瑞说:“怎么叫适当?我有1万字,用了别人多少、没有注明出处就构成抄袭?这在法律界定上确实有一定难度。借鉴别人作品又不注明出处,这从创作品德上讲有问题。”

编辑: 朱琪
关键词: 网络小说;作家;抄袭;大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