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大
2015-04-15 19:28: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发改委今天宣布,在深圳市、内蒙古西部率先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其他地区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
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电网主要是配电网、且大工业用户较少,主要是商业用户;而内蒙古西部电网则主要是输电网,大工业用户较多。而此次扩大至试点范围的均为省级电网,则输配电环节完整,用户类别齐全,涉及到的交叉补贴也更为复杂,通过试点将为电力改革积累更具推广意义的经验。据了解,新加入试点的省份今年将完成成本监审等环节,制定改革方案。
编辑:张乔
关键词:输电;配电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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