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 刘阳禾)为保障清明节和五一假期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22年4月3日零时至4月5日24时、2022年4月30日零时至5月4日24时,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
自2022年4月3日零时至4月5日24时、2022年4月30日零时至5月4日24时,京津冀实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