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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察委成立近1年留置61人 监察对象覆盖近百万公职人员

2018-01-08 09:25:00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监察对象覆盖近百万公职人员

  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本市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三个试点地区之一,北京市监察委以及各区的监察委成立已近一年,这一年当中成绩如何?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监察体制改革启动后,监察对象人数从21万增加到99.7万,12项调查措施全使用,留置61人,把原来纪委和检察院负责追逃追赃工作的力量统一整合为监委第十七室后,2017年北京市共追回外逃人员32人,是2016年全年的两倍。

  去年追逃成果是前年的两倍

  2017年1月20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张硕辅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标志着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3月21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标志着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顺利完成;4月19日前,北京市16个区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8月底,全面行使全国人大授权的12项调查措施。

  这样的快步前进离不开相关方面的重视,自2016年10月中央赋予北京市改革试点任务以来,北京市区两级都是由书记担任“施工队长”,具体工作上,比如实现纪委和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定转隶期间人事关系、编制、固定资产等管理办法等。

  改革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共设29个内设机构,比改革前涉改单位机构编制总数减少4个,16个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数在14个到17个之间,共减少5个。专设信息技术保障室,强化监督执纪信息化支撑;专设一个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纪检监察室,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根据监察体制改革方案,曾经隶属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指挥中心、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整体转隶到北京市监委。全市从检察机关共划转编制971名,实际转隶772人,其中市本级229人,与市纪委原有人数相当。转隶后,所有人员全部打散分到各个室,优势互补。把原来纪委和检察院负责追逃追赃工作的力量统一整合为监委第十七室后,2017年北京市共追回外逃人员32人,是2016年全年的两倍。

  监察对象从21万增加到99.7万人

  北京市纪委介绍,改革后,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市监察对象达99.7万人,较改革前的21万人增加78.7万人。试点以来,北京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186人次,同比增长55%。北京市区两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委书记批准立案及纪律处分件次明显增长,问责数量大幅提升,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改革成效正在进一步显现。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制度上也有专门设计,在改革中,北京市监委从内部权力制衡做起,明确权责边界,领导班子分工实行监督、审查、审理、案管“4个环节”分离。市区两级内设机构均实现“监审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审查调查部门专司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实行“一次一授权”。北京市建立了涵盖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纪法衔接、监督制约等4个方面36项规范的制度体系, 采取留置措施需“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调查)”,而“对局级或相当于局级的监察对象采取留置措施的,还需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

  12项调查措施均已完成试用

  北京市对改革方案确定的12项调查措施均已完成试用。监察体制改革中,留置取代了“两规”措施。2017年4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第一次对被调查人宣布使用留置措施。截至目前,北京市对61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其中,市监委机关留置7人、区监委留置54人。留置平均用时58.5天,较2016年“两规”缩短20.2天;检察机关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平均用时仅7天、16天;通州区办理的全市第一例留置案件,从4月7日采取留置措施到5月5日解除留置措施,用短短28天的时间顺利办结,从初核到判决也仅66天。

  在执行过程中,北京既坚持用好包括留置在内的12项调查权,也对留置审慎使用。例如,西城、朝阳、昌平等区监委还探索了未留置案件直诉办理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9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采取不经留置直接移送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处置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12项调查措施中,查询、调取、谈话作为经常性的调查取证手段使用最多。询问、讯问、留置、扣押、冻结等手段在监委对相关案件立案调查后使用较为普遍;搜查、查封、鉴定和勘验检查手段系在确有必要时采取,使用较少。

编辑: 郑皓月

北京监察委成立近1年留置61人

本市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三个试点地区之一,北京市监察委以及各区的监察委成立已近一年,这一年当中成绩如何?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监察体制改革启动后,监察对象人数从21万增加到99.7万,12项调查措施全使用,留置61人,把原来纪委和检察院负责追逃追赃工作的力量统一整合为监委第十七室后,2017年北京市共追回外逃人员32人,是2016年全年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