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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水资源税改革居民用水负担不变 冬奥场馆免征水资源税

2018-01-08 09:23:00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冬奥场馆免征水资源税

  本报讯(记者 林艳 解丽)本市近日开出了首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延庆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缴纳了93573元水资源税。北京自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启动水资源税改革,对超过用水量计划的纳税人加征税费,对取用地下水的特种行业提高到160元/立方米。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居民正常用水负担不变,冬奥场馆免征水资源税。

  加征水资源税最高达3倍

  去年12月,《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北京成为国内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截至1月3日18时,本市东城、昌平、大兴等15个局共计149户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55.5万元,本市水资源费改税也实现了“开门红”。

  本市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办法》明确,水资源税征收标准确定为:对超计划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2.5倍、3倍标准加征。本市对高耗水的特种行业继续按153元/立方米从高征收,包括洗车、高档洗浴场所、纯净水业、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

  水资源税可抑制不合理用水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实行水资源税改革,有利于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社会各界的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

  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加强了超计划取用水、高耗水特种行业用水、超采地下水等行为的税收调节,既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但又确保不影响社会基本、正常、合理的用水需要。

  除了城镇公共供水和水力发电等取用水外,税额标准区分地下水和地表水,并对取用地下水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供农村人口生活的取用水部分从低征税,在减轻农民负担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的同时,促进优化农业灌溉方式,提高农民节约用水意识;对工程建设等疏干排水行为,征收水资源税,但对回收利用的从低征收;对部分从事公共、公益性服务的非居民用水,延续原水资源费优惠政策,执行居民税额标准。

  冬奥场馆免征水资源税

  本市实施水资源费改税,确保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负担,实现税费平移,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不变,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不变,工农业正常生产用水负担不变。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居民用水水资源税率为1.57元/立方米。同时,本市明确对水资源税实施6项减免优惠: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免税;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场地)建设、试运营、测试赛及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期间,对用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场地)建设、运维的水资源,免征应缴纳的水资源税;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

  文/本报记者 解丽

编辑: 郑皓月

北京水资源税改革居民用水负担不变

本市近日开出了首张水资源税完税凭证,延庆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缴纳了93573元水资源税。北京自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启动水资源税改革,对超过用水量计划的纳税人加征税费,对取用地下水的特种行业提高到160元/立方米。